台“行政院”不当党产委员会昨天正式做出“中影公司”为国民党附随组织的行政处分,“中影”118亿元(新台币,下同)的资产全遭冻结并禁止处分。这是党产会首度针对已完成交易处分的党产“买方”做出处分,认定“中影”董事长郭台强等并非善意第三人,且目前民营的“中影”公司还将面临股权全部“移转公有”的处分。 党产会做出行政处分后,“中影”的营运、投资、资金运作,不但要向党产会申报,且须经许可始可动支。“中影”旗下营运中戏院有梅花数字戏院、台北真善美戏院、屏东戏院以及台南真善美戏院。党产会主委林峯正表示,戏院的会员、买票进场民众的权益不会受到处分影响。 另外,“中影”与台中市政府的“中台湾影视基地”OT案已完成签约,投资金额7千万元,目前全案尚未完成财产点交,契约能否继续履行,要看党产会决定;而“中影”文化城与台北注册免费送白菜金网站大学目前仍有建教合作案在进行中,建教合作计划及学生权益是否受影响,也添变量。党产会已请中影公司11日派员至党产会协商后续相关事宜。 党产会处分认定,“中影”曾受国民党实质控制其人事、财务及业务经营,且非以相当对价转让脱离国民党实质控制。换言之,除了“中影”过去曾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党产会认定,“中影”当年出售价格,显是“低估”,郭台强等买家并非“善意”第三人,也就是对低买的情节是“知情”的。 党产会的处分,并不是向郭台强追征买卖的“差价”或返还接收日产戏院等财产后,就可继续持有并经营“中影”,而是将“中影”公司全部移转公有。林峯正直言,就是“东西交出来”。至于郭台强等买家当年交易的出资等金额,用钱或股权的方式,由买家保留。 党产会知情人士指出,未来最有可能的处分,就是党产会要求“中投”公司将买卖金额还给郭台强等,然后命“中影”公司全部移转公有。移转的主要资产,除了四家戏院,主要为“中影”文化城、新世界大楼以及“中影”八德大楼等三大不动产,以及“中影”过去自制达330部的电影、外购片、纪录片及电视剧。 林峯正指出,中影在1953年向经济部申请设立的登记文件中,就明载所有股东均由国民党中央指派,并非以私人的方式经营商业。针对如何认定“中影”以非相当对价脱离国民党控制,林峯正表示,“中影”31.4亿元的股权出售,未将中影所拥有的330部影剧著作价值计入,更低估“中影”八德大楼、新世界大楼及“中影”文化城不动产价值,总价值短少约18亿元。 来源:联合注册送体验金的网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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